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轉移接續規程(暫行)》,自2027年1月1日起實施,確保職工換工作時,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不會丟、方便轉。
《規程》明確,自2027年1月1日起,職工可通過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全國人社政務服務平臺、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國統一線上服務渠道,申請轉移接續本人企業年金個人賬戶,并查詢辦理進度。個人繳費、已歸屬個人的單位繳費、已轉入的職業年金以及相應投資收益均可隨賬戶轉移。
職工已參加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的,選擇名下新就業單位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作為歸集賬戶;
新就業單位沒有建立企業年金或者未參加新就業單位企業年金、且需歸集多個企業年金個人賬戶時,區分不同情形,選擇一個企業年金集合計劃管理的保留賬戶或者最后一個原就業單位管理的企業年金賬戶作為歸集賬戶。之后,職工向管理歸集賬戶的企業年金受托人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企業年金受托人(包括法人受托機構和理事會)通過養老保險第二支柱信息平臺接受轉移接續業務申請及數據交互,辦理完成后向信息平臺和新就業單位反饋。
退休人員正在領取企業年金待遇的,可以申請將本人其他企業年金個人賬戶資金轉移至正在領取的企業年金個人賬戶。
《規程》提出,各企業年金受托人、賬戶管理人應當加強信息化建設,按照本規程要求做好轉移接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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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